甜酒釀汁=私酒 8旬婦挨罰「不想活了」
甜酒釀汁=私酒 8旬婦挨罰「不想活了」
甜酒釀汁(酒釀濾掉飯粒)算私酒?桃園縣平鎮市年逾八旬榮民遺孀張招華、楊順琴,在市場販賣甜酒釀汁,縣政府菸酒聯合查緝小組認為兩人賣私酒,帶回偵訊,將依違反菸酒管理法開罰五萬至五十萬元,兩名老婦難過得痛哭「不想活了」。
「釀高粱酒、米酒才該捉吧?不去捉賣假酒、私酒賺暴利的商人」,平鎮市忠貞里長尹黃愛紅得知氣炸了,指將兩名老人帶上警車,根本是欺負老人衝績效。
桃園縣政府財政處資金及菸酒管理科說,「捉老人衝績效」說法太以偏概全,這是財政部專案稽查,全國同步進行,同樣也在抓私酒大廠。凡販賣沒經過財政部核准許可的私釀酒,酒精含量在百分之零點五以上,都要取締。龍岡派出所員警說,警方配合縣府查察,也很無奈。
台南市政府財政處菸酒管理科則指出,財政部的查緝專案,主要針對以工業酒精還原製成低價米酒,追查製程與來源,並非針對甜酒釀,且甜酒釀也一直未認定為「酒類」。新竹縣政府財政處主辦私酒查報人員也表示,常見的酒釀與酒糟,被列為「料理食品」,屬食品不列為酒類。
八十歲的張招華說,前天上午突然來了五、六人,「他們走回來,拿相機一直拍,說我賣私酒,然後警車就把我帶走」。
八十二歲的楊順琴說,她到派出所好害怕,求警察放過她,警察也說知道她是好人,但沒有辦法。甜酒釀汁是賣給產婦坐月子喝的,可以補奶汁,不懂為何違法?
「政府沒有宣導,我賣快卅年,不知現在不能賣」,張招華說,最近天氣冷才擺出來賣,連一瓶都還沒賣出去,活了這麼大把年紀第一次上派出所,嚇壞她了。
兩人得知恐將罰五萬元以上,當場痛哭說「不想活了」。張招華說,丈夫去年過世,最近才打起精神賣醬菜,一個月收入頂多兩、三千元,不知為何被告發。
楊順琴也說,她守寡卅多年,獨力拉拔四十多歲智障兒子,也不知自己做錯了什麼。
尹黃愛紅說,政府太過分了,街頭處處可見賣酒釀湯圓,這些業者是不是都要「法辦」?縣政府第一次查緝,好歹也先勸說警告,哪有第一次就罰錢,把老人帶進派出所偵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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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水滴: 關於這個問題請財政部出來說明清楚 不就好了嗎
不過查看菸酒管理法&菸酒管理法施行細則
甜酒釀是原料是榖類酒精濃度也有達到 所以也是酒
至於為什麼賣酒釀湯圓的沒被捉 而他們卻被捉
道理很簡單 販賣一瓶瓶的甜酒釀汁
而且加在湯圓裡煮酒精濃度也被蒸發得差不多了
※菸酒管理法 (民國 93 年 01 月 07 日 修正)
| 第 4 條 | 本法所稱酒,指含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百分之○.五之飲料、其他可 供製造或調製上項飲料之未變性酒精及其他製品。但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 依相關法律或法規命令認屬藥品之酒類製劑,不以酒類管理。 本法所稱酒精成分,指攝氏檢溫器二十度時,原容量中含有乙醇之容量百 分比而言。 第一項所稱未變性酒精,指含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百分之九十,且未 添加變性劑之酒精。 第一項未變性酒精之進口,以供工業、製藥、軍事、加工使用或分裝銷售 為限。有關未變性酒精之產製、進口、銷售及變性劑添加等事項之管理辦 法,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 |
※菸酒管理法施行細則 (民國 97 年 05 月 16 日 修正)
| 第 3 條 | 本法第四條第一項所稱酒,分類如下:
一、啤酒類:指以麥芽、啤酒花為主要原料,添加或不添加其他穀類或澱
粉為副原料,經糖化、發酵製成之含碳酸氣酒精飲料,可添加或不添
加植物性輔料。
二、水果釀造酒類:指以水果為原料,發酵製成之下列含酒精飲料:
(一)葡萄酒:以葡萄為原料製成之釀造酒。
(二)其他水果酒:以葡萄以外之其他水果為原料或含二種以上水果為原
料製成之釀造酒。
三、穀類釀造酒類:指以穀類為原料,經糖化、發酵製成之釀造酒。
四、其他釀造酒類:指前三款以外之釀造酒。
五、蒸餾酒類:指以水果、糧穀類及其他含澱粉或糖分之農產品為原料,
經糖化或不經糖化,發酵後,再經蒸餾而得之下列含酒精飲料:
(一)白蘭地:以水果為原料,經發酵、蒸餾、貯存於木桶六個月以上,
其酒精成分不低於百分之三十六之蒸餾酒。
(二)威士忌:以穀類為原料,經糖化、發酵、蒸餾,貯存於木桶二年以
上,其酒精成分不低於百分之四十之蒸餾酒。
(三)白酒:以糧穀類為主要原料,採用各種麴類或酵素及酵母等糖化發
酵劑,經糖化、發酵、蒸餾、熟成、勾兌、調和而製成之蒸餾酒。
(四)米酒:以米類為原料,經糖化、發酵、蒸餾、調和或不調和酒精而
製成之酒。
(五)其他蒸餾酒:前四目以外之蒸餾酒。
六、再製酒類:指以酒精、釀造酒或蒸餾酒為基酒,加入動植物性輔料、
藥材、礦物或其他食品添加物,調製而成之酒精飲料,其抽出物含量
不低於百分之二者。
七、料理酒類:指以榖類或其他含澱粉之植物性原料,經糖化後加入酒精
製得產品為基酒,或直接以酒精、釀造酒、蒸餾酒為基酒,加入百分
之零點五以上之鹽,添加或不添加其他調味料,調製而成供烹調用之
酒;所稱加入百分之零點五以上之鹽,指每一百毫升料理酒含零點五
公克以上之鹽。
八、酒精類:指下列含酒精成分超過百分之九十之未變性酒精:
(一)食用酒精:以糧榖、薯類、甜菜或糖蜜為原料,經發酵、蒸餾製成
含酒精成分超過百分之九十之未變性酒精。
(二)非食用酒精:前目食用酒精以外含酒精成分超過百分之九十之未變
性酒精。
九、其他酒類:指前八款以外之含酒精飲料。 |